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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银行:所持东方债权再延期10年
中国银行(601988.SH)今日公告称,所持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账面值为1600亿元的10年期债券于2010年6月30日到期。本行接到财政部通知,持有的东方债券到期后延期10年,利率维持现有年息2.25%不变;财政部将继续对本行持有的东方债券本息支付提供支持。 东方债券由东方公司于2000年向该行前身原中国银行定向发行,系东方公司收购原中国银行不良资产的对价,该债券年息2.25%,为期10年。财政部于2004年9月15日发出通知,对该行持有的东方债券本息支付提供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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